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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学在桂工”海(境)外学习项目第二批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7-06-19 00:00:00    浏览次数:

为丰富我院学生知识体系,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提高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我院学生搭建高品质的国际交流平台,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开展2017年“学在桂工”海(境)外学习项目第二批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赴柬埔寨理工大学交流学习

交流学习时间:一周(2017年9月-10月期间);

报名对象及选派人数:我院14级、15级在读本科生,选派10人;

、遴选标准

(一)道德品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能圆满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三)达到所赴国家(地区)语言水平的要求或具有较好的英语沟通能力;

(四)课程学习无重修和不及格科目(已重修或补考通过的除外),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五)有赴海(境)外交流学习的经济承受能力,家长同意参加。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根据访学主题和任务,可以优先或破格考虑:

1、获“挑战杯”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综合性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者(优秀奖、参赛奖除外)或者自治区最高等级奖的;

2、校、院主要学生干部,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

3、根据项目内容需求,具有较高专业素养、个人特长和实践经历的;

4、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级表彰的。

三、遴选程序

1.组织报名:经与家长商议并征得家长同意后,学生个人根据项目要求、学习内容及时间安排,进行自愿申请并完成报名;

2.资格审查: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考核选拔:根据主题和任务,采取面试、公开答辩等方式,对报名申请学生的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4.择优推荐:根据考核情况,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日常表现、思想素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学员名单,公示后,报学校批准。

四、学习费用

学院承担课程学习费、住宿费及往返机票费学生办理护照、签证、保险及个人餐饮、生活等费用由学生自理。

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学院配套的经费资助:

1.项目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不按时完成课程学习相关内容者;

2.项目学生在国外期间有违反当地法律或国外合作大学校纪校规行为者,或不服从带队教师管理、有严重违反团队纪律者;

3.回国后未按照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汇报者;

4.项目学生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开销由学生个人承担。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请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GUTHJXY, 名称:环院Visio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27日;

3、报名及项目有关事项可咨询贺老师,联系方式:0773-253648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9日


联系方法:桂林理工大学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    电话:0773-3693255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   电话:0773-5846143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9号   电话:0773-5839747